河北邯郸三名初中生杀害同学并掩埋的消息连续引发关注。3月17日,河北邯郸肥乡区联合工作组发布通报:3月11日,涉案犯罪嫌疑人被全部抓获,现已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司法机关将对犯罪行为依法予以惩处。
据报道,涉事三名初中生均为十三四岁的少年,联手用铁锹活活将受害人打死后,又把尸体埋在了另一个村子的废弃蔬菜大棚内,毁尸灭迹。尸检显示,孩子头部、背部均有明显伤痕。据当地警方最新通报,初步认定这是一起有预谋的犯罪案件。为掩埋尸体,犯罪嫌疑人分两次在废弃大棚进行了挖掘……三名嫌疑人作案手段之残忍、心思之缜密,超过了常人对十三四岁孩子的认知,超过了公众对人性底线的判断。
未成年人犯重罪的恶性案件并非孤例。2019年辽宁大连“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童案”、2021年陕西勉县“13岁男孩杀害6岁男童案”、2023年湖北荆州“未满12岁男孩杀害4岁女童案”,一次次引发公众的震惊。每每发生此类案件,舆论除谴责“小恶魔”,还有对未成年人犯罪惩处标准的争议。具体到本案,公众最为关心的问题就是:三名嫌疑人会付出什么代价,年龄会不会成为种种恶行的挡箭牌?
依据现行法律,未成年人犯罪,年龄是量刑的重要依据。犯罪嫌疑人如果年满14岁,肯定会受刑事追究;年满12岁不满14岁,负刑责需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;不满12岁,不会受到刑事追究。本案中,三名嫌疑人的具体年龄尚不明确,依据受害人13岁、与三人是同学关系等信息,可以推算三人应该卡在刑事追责的关键节点,如不满14岁,则达不到法律“必定刑事追究”的条件。不少网友担心,三人得不到足够的惩罚。
其实,法律不是僵死的条文,尤其涉及特殊情节、特别性质。对于未成年人,法律始终在保护和惩戒之间谨慎地保持平衡。在《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》将刑事责任年龄从14岁降至12岁后,最高检在今年3月再次明确提出,对于实施严重犯罪、性质恶劣、不思悔改的未成年人,依法惩治、该严则严。立法与时俱进,顺应了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率增高、年龄走低的趋势。本案已经进入刑事程序,表明法律不会回护低龄犯罪,年龄并非“小恶魔”挡箭牌。
孩子家属的诉求就是重判严判,舆论也主张严惩三个“小恶魔”。对于影响如此之大、性质如此恶劣的案件,判决如何既符合法律规定,又平稳对接民意,是一道法律难题。此案真相究竟如何、判决最终依何而定,事关司法公平与公正。唯有办成铁案,才能告慰受害者和家人,才能震慑其他施暴者的嚣张气焰。案件审判固然不能受舆论裹挟,但法律毕竟搭建在民意之上,理应符合公众惩恶扬善的朴素愿望及对司法公平正义的期待。
李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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